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怎样的
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1. 提出申请 :
业主5人以上联名向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。
2. 成立筹备小组 :
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,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。
3. 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:
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。
制定《业主公约》、《业主委员会章程》和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》。
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。
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。
4. 召开大会选举委员 :
筹备组组织业主大会,进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。
公布选举结果,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。
5. 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:
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,向物业所在地的区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备案。
6. 核准批复 :
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审核后,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。
7. 办理其他手续 :
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,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。
以上流程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等相关法规制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获取详细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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